案情简介
2018年起,原告王某经熟人介绍,受雇于赵某工程队担任炊事员,双方约定月薪5000元。
多年务工期间,赵某一直拖欠工资。2024年3月,赵某向原告王某出具欠条,确认欠付工资共计5.5万元。王某多次催要,赵某始终未支付。
2024年11月,赵某因病去世,王某的工资讨要陷入困境,遂向法院起诉。
考虑到赵某已去世,故起诉赵某的法定继承人配偶李某、子女张1、张2为共同被告。
法院审判
法院最终确定配偶李某、子女张1、张2为共同债务人。
经多轮协商,最终达成协议:
1、三被告共同确认欠付原告王某工资5.5万元;
2、自协议签订之日起,每月月底前支付1000元,直至付清;
3、若任意一期未按时支付,王某可就剩余未付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。
律师解析
本案核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,债务如何清偿的法律问题,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法律规定:
1.劳务关系合法有效
王某提供劳务,赵某出具欠条,5.5万元工资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确,受法律保护。
2.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责任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61条: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,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。
本案中,赵某名下有房产遗产,价值远超欠薪,其配偶、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不能以“未继承”“不知情”为由免除责任。
3. 调解更利于权益落地
本案遗产是一座老旧房屋,房屋上有银行抵押、流通性差,加之房屋交易市场行情变差,强制执行拍卖后的残值可能很少甚至没有,很可能原告债权无法得到足额受偿。调解方案按月履行,三被告共同付款既兼顾被告经济能力,又实实在在保障原告拿到工资。
律师提醒
1、务工时务必保留工资欠条、聊天记录、欠款人身份信息等证据;
2、欠款人死亡不等于债务消失,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仍有还款义务。